嗟乎

背景是我养的海参小猫🤤

苍蝇搓手.JPG

与狼:

李约七夕33小时冲鸭!

一朝中奖六百万:

【2022李约七夕活动33h】

李信X百里守约【执此风月】33h同人产出活动定档终宣🌹

企划组成员:

 @与狼   

 @月小呆 

 @百里挑一 

 @尾椰椰 


活动时间与参与老师:

8月4日

00:00@月小呆 

01:00@嗟乎 

02:00@安啦 

03:00@安小鹿的停机坪 

04:00@酒太.c 

05:00@排队升天中ing 

06:00@起夜级李姐 

07:00@缇瑅 

08:00@林羽清荷 

09:00@百里守锅 

10:00@皓. 

11:00@星绪 

12:00@山雨 

13:00@嘲弄 

14:00@黎枂 

15:00@小西西的莫西干头(*_*) 

16:00@清秋君本君 

17:00@阿关·今日不打烊 

18:00@—v— 

19:00@长安一梦 

20:00@时延 

21:00@比格喵喵 

22:00@百里挑一 

23:00@小李的飞刀不太准 


8月5日

00:00@新虞 

01:00@与狼 

02:00@海大豹团子(·∞·つ)3 

03:00@一宿 

04:00@Vlanyanya 

05:00@风起兮(摆烂版) 

06:00@改个名字吧 

07:00@一朝中奖六百万 

08:00@小泺摆烂日记 


执此风月,但不只此风月,他们会共同相伴每一年七夕的风与月❤️

8月4日,邀您共赏❤️

【李约除夕30小时/22:00】梦难觉

上一棒:@小西西的莫西干头(*_*) 

下一棒:@比格喵喵 

*除夕夜快乐家人们,很高兴能参与李约酱的除夕活动🙈这次的故事偏日常向

*是王者世界观的李约,参考了王者地图、人物传记和官方漫画。我尽力做到符合原背景了(对手指),有bug的话就、当作没看到吧欢迎指出(搬出小板凳听讲



天际泛起鱼肚白的时候,李信扛着大包小包从河洛回到了守卫军的营地。长靴上沾染的晨露抖落在脚下的黄土块上,风沙起了一阵,鞋面上就只剩下了寡淡的水痕。

李信走进厨房,把手里的东西放下,犹豫了一会还是走到灶台前掀开锅盖瞧了一眼。

“…李信长官?”

李信僵了僵,轻咳一声转过了头。

百里守约穿戴齐整站在厨房门口,余光瞥见屋子里多出来的几大包东西,心下了然:“你去采办食材了?怎么没让后勤部去?”

“我主动提的。”

李信话不多,一个人独处时总是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跟他人交往的方式也常常略显生硬。百里守约对此无感,便也不指望能从他嘴里多撬出几个字来。

“灶台是冷的,笼屉里还有几个昨晚剩下的馒头,你不介意的话可以先垫垫,”百里守约说着清点了一下食材,“…不得不说,你很有才能啊指挥官,居然能买到这么多新鲜蔬菜。”

长城的地界不缺牛羊肉,但要让贫瘠的黄土地长出绿色蔬菜却有些勉强,所以每个月后勤部都要去河洛采购一次,但往往也只有在月初那几天能吃上几口新鲜的,之后便只能将剩下的蔬菜腌制贮藏。

李信打开笼屉看了一眼,却见里头空空如也,于是他一言不发地重新盖上笼屉,转身离开了厨房。

百里守约想叫住他,但最后还是尴尬地闭了口。他刚刚也看见了,笼屉里空无一物,估计是铠昨晚夜巡经过的时候就着咸菜吃了。

说到铠,那个海都来的战士和李信有种同类相斥的力场。他刚被花木兰捡回来时也是沉默寡言的状态,但这种话少源自于记忆缺失和语言不通,至少百里守约能从铠吃饭时锃亮的双眼看出他的友善。铠学会的第一句通用语是“再来一碗”,第二句是“谢谢”,竭尽他毕生所学肯定了百里守约的手艺。

谁会不喜欢坦率又诚恳的赞美呢?

但那位年轻的指挥官显然就别扭了许多,明明吃得不比别人少,但每次吃完饭都是拍拍屁股就走,吝啬开口,孤僻得有些不近人情。

“吃完饭连谢谢都不说的混蛋。”

百里守约曾暗暗在心底发过这样的牢骚,但并没有把情绪带到表面上。因为拉扯弟弟长大的缘故,聪慧的狙击手从小就养成了对柴米油盐精打细算的习惯,因而对那些不懂得感激食物的人他难以生出好感。

但百里守约并不讨厌李信,就像狼群不会讨厌一只失去爪牙的虎。他时常有意无意将余光落在李信身上,动物的直觉让他感受到,这个孤僻的青年会是长城的变数。指挥官先生长着一双与他一般无二的红瞳,于是那里头深藏的戒备与疏离便尽数落入狙击手清明的眼里。

有什么能逃过一个狙击手的眼呢?狼在盯梢猎物时向来有着十足的耐心。

花木兰有一首偶尔挂在嘴边哼唱的歌谣:“侯非侯,王非王,千乘万骑走北邙…”指的是兰陵王,但她也曾苦笑着说,李信和兰陵王很像。

从李信吃饭时的礼仪和指挥战事时展露的气度,百里守约能隐隐猜测出他落魄王族的身份,所以他敏锐地察觉到,这个天生的领导者不会甘心安顿于边疆。

他们年轻的指挥官一无所有,却野心勃勃。

“哥,你起得好早,”百里玄策打着哈欠走进厨房,“还以为今天我能比你早呢,丑铠也才刚刚结束轮班回去。”

百里守约正在剁案板上的白菜,准备做一锅蔬菜鸡丝粥,闻言笑了笑:“我得给你们准备早饭啊。现在炖上粥,一会木兰姐她们过来刚好能吃上热乎的。”

“辛苦了哥!”

年轻的小狼很快就驱散了困意,精力十足地帮他哥打起了下手。

两兄弟很快解决完了厨房里的一干事宜,然而临走前,百里玄策又嚎了一嗓子。

“啊——哥——,挂绳上的腊肉怎么少了一半?”百里玄策有些激动,这腊肉晒了多久他就馋了多久,但百里守约明确表示腊肉要留到除夕夜再炒来吃,“不会是丑铠昨晚偷吃的吧!”

百里守约猛地停下脚步,眼冒精光地回过了头。

他眯着眼分辨了一会,安抚性地拍了拍弟弟的脑袋:“不是阿铠,是猫。”

猫偷腊肉的手法百里守约在儿时就见识过好几次,这也是农家腊肉在室内要挂在悬梁上的原因之一。碍于高度那些小偷猫往往拼了命也只能咬下几口,但如果是铠的话估计不会有剩。

而长城的猫统共也就只有沈梦溪一只。

“巡逻回来找他算账。”百里守约单手架起一旁的狙击枪,和玄策一前一后离开了厨房。

彼时正赶上日出,云中漠地的边界与茫茫天穹仿若相连,鲜红的日轮便于此分娩。大漠的天空是望不见云的,百里守约伫立在长城之上,目光所及是连绵不绝的黄沙,而城墙背后却是丰饶的绿洲。灼热的沙砾诞生出混沌魔种,强盛的文明缔造出不夜长安,而长城横亘于二者之间,阻止灾厄发生的可能。

只有日光对这片土地是一视同仁的。人魔混血的白狼凝视眼前熟悉的景象,如血的红瞳像初升的太阳。他荒谬地生出一股自己与脚下这座宏伟的建筑血脉相连的感觉:他们都像一道临界线,只是后者划清白与黑,而他模糊了人与魔。

李信之于他的感觉也是如此。

早些时候,弟弟的身旁是失去双亲的百里守约唯一感到安心的地方,于是他倾尽所有爱与心血去守护幼小的赤狼;再后来,长城渐渐有了“家”的模样,孤勇的狼也有了稳定的容身之地和愈加深厚的羁绊,于是他贪心地想要守护更多。

窥伺者、觊觎者——百里守约时常在战场上轻喃——“以子弹礼貌招呼。”

然而可惜的是,满心满眼都是复国大业的李信没能正确领会到狙击手对自己虎视眈眈的含义。在尧天的那段日子里,李信的身后总是有双眼睛在偷偷盯着他瞧——那属于一只于他而言印象不深的小兔子。而在长城也接受到这样的视线后,李信发觉自己竟诡异地习惯了,于是他潦草地将这种盯梢似的行为归类为混血魔种的天性。

明世隐失踪的消息李信是在事发三天后才知晓的,也是自那一刻起他意识到,自己获取消息的方式太过被动,远远赶不上长安城内的变化。

于是昨晚李信便萌生了回一趟长安的想法。

只是没想到的是,那天夜里他刚踏过古道口,就撞上了一个后勤部的新兵。

那个新人大概是还没记全军衔,只认出了李信长城守卫军的标志就急哄哄地凑了上来:“大兄弟,帮俺个忙,俺不知咋滴吃坏肚子咧,这夜市实在是赶不上哩。这是百里给的单子,你照着上头买就是,俺、俺回头再感谢你!”

话音刚落李信手里就被塞了张皱巴巴的牛皮纸,丝毫没有给他留下拒绝的余地。

李信目送着新兵夹紧大胯渐行渐远的背影,默默将视线落回到手中的牛皮纸上。

入目是一整页清晰工整的文字,笔画之间没有多余的技巧,可以看出字的主人力求做到简洁明了。这样的清单让人看着舒服,也方便采购的人提高办事效率。

李信一目十行地看完了清单的内容,脑海中却悄然浮现出百里守约的模样。

好吧,他承认,那确实是一张长相不错的脸,光是想想也能让他缓解惹上烂摊子的烦躁。

但这种感受显然不太正常。李信不禁有些懊恼,他发现自己不光捋不清对那个厨子的想法,此刻还有点想念篝火旁的味道。

思来想去,大抵是因为夜里的篝火最暖,长城的米饭最香,擅长做饭的狼耳青年身旁最有人间烟火气的味道。

古道的出口有两条路:一条通往主城,一条通往集市。

清单的第五行是牛肉和挂面——李信没头没尾地想着,忽然便有些想念牛肉面的味道。

那是他到长城的第一天吃到的第一顿饭。

最后他迈开长腿,走向了夜市的方向。




“沈梦溪!”百里玄策随机踹开一扇门,“我知道你在里面!”

负责完后半夜巡逻正在补觉却惨遭熊孩子魔音贯耳的铠:“?”

“不好意思,”百里玄策痞气地笑了笑,“不知道你住这间。”

铠:“?”这小子明摆着故意的。

但只睡了两个小时的铠暂时没这个精力收拾小孩,而百里玄策也正是看中了这一点。

年轻的小狼恶作剧得逞,心情极好地甩动着尾巴,并暗戳戳在心里复述了一遍从书上看到的话:趁他病,要他命。

“那只猫爱往李信屋里跑。”

铠给百里玄策留下一个“等我睡醒有你好看”的眼神,然后恹恹地背过身,不再理会门口的小孩。

虽然不知道百里玄策找那只橘猫的理由,但半宿没闭眼的铠压根不在乎。他知道小狼崽子暂时不敢招惹军衔更高的李信,所以希望至少利用一下那个跟他八字不合的家伙治一治百里玄策。

小狼崽子确实被唬住了,李信那家伙给他留下的第一印象就是不好惹,偏偏军衔还比木兰姐大。他自己作天作地无所谓,就怕给他哥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于是百里玄策从铠的起居室晃悠到李信屋门前,观望了一阵后又晃悠到了他哥的身边。

“哥,那只猫躲在李信那儿!”

百里守约露出了一副了然的神情。

多年不见沈梦溪学精了不少,知道猫仗人势,往指挥官大腿上抱。

“没事,李信长官是个讲道理的人,”百里守约笑了笑,“讲不通的话今晚年夜饭他就和猫一桌得了。”

百里玄策咧咧嘴,他哥膈应人总是很有一套,棉里藏针的,反正他是做不到。

都说来的早不如来的巧,等百里兄弟来到指挥官的屋门前,刚好赶上人赃并获的画面。

“李信大人,这是我从厨房给你带的好东西,估计是百里守约的私藏,连他弟弟和铠都不让碰!”

李信看着桌上一打印着猫牙印的腊肉,本就沉默的人变得更加沉默。

百里守约倚在门边,面上挂着礼貌的微笑,不轻不重地敲了两下门。

“好好的腊肉都给糟蹋了,唉…猫叼过的肉总不能再摆上年夜饭的桌,”百里守约幽幽地叹了口气,“少的那部分总得想办法补上吧,不然缺一盘菜不好看。李信长官,你养的猫,你得负责。”

沈梦溪一个激灵,一转头看见百里守约,自觉大祸临头,哼哼了几嗓子就从窗口跳了出去。

李信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却只能烦躁地捏了捏眉心,从嗓子眼里暗骂一句“蠢猫”,开口时又恢复成了正常的语气:“你想怎么解决。”

“再去一趟长安吧,今年的任务太多,年货都没来得及买。”

事实上以前也没买过,都是等的女帝的赏赐。百里守约只是单纯想去逛逛,权当给自己放半天的假。

李信点点头:“行,我跟你去。”

“哥!我也想去!”

“乖,玄策,你得留在长城抓猫。”

百里玄策蔫了蔫,又很快振作了起来:“哥,包在我身上!”

“乖孩子。”百里守约笑着揉了揉弟弟的脑袋。

“好了,指挥官,我们走吧。时间不多,早去早回。”百里守约笑得眉眼弯弯,算盘却打得噼啪响。

李信宽肩窄臀,身量高挑,长着一副百里挑一的好皮相,眼角的泪痣还是城里线下最流行的审美。糕点铺的张大妈最喜欢往帅小伙的手里多塞两粒糖;猪肉铺的李大娘从不给美男缺斤少两;蔬菜摊的王大婶最喜欢型男,总是装满满一篮子的菜,这也是李信先前能买到格外多新鲜蔬菜的原因…

百里守约自有一套市集生存攻略,但是能捎上李信,意外得让他心情很好。



年末的长安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街道两旁的杂货店贩售各种新奇玩意,食品铺里装裱精致的糕点散发出丝丝缕缕甜腻的香气;不时便有人在街头表演杂技,也有技艺精湛的乐伎隔帘弹唱,婉转的歌声叫人心痒。

李信对眼前的繁荣之景无动于衷,但百里守约却看得目不暇接。忙碌完采购的事宜后,天色很快便阴沉了下来,百里守约思忖一二,带着李信停驻在古道栈口附近的一片小树林里。

长安城位于河洛中心,而长城则在西部的边界,在两地之间往返需要将近一天的时间,而古道则是长安城唯一通往外界的道路。

“为什么不找个客栈住下?”

“在这儿露宿的话能搭上明早第一波出城的商队,刚好能赶在明天傍晚前回到长城,”百里守约挑了块平整的地卸下行李,又想起什么似的补充了一句,“不眠不休连夜赶路也是个办法,但是我要养好精力,年夜饭还得我来掌勺。”

河道旁的树荫底下长着好几从形状各异的蘑菇,李信装满水囊后,忍不住驻足观察了一会。

“红的吃了致幻,蓝的吃了催吐,”百里守约走到李信身边,熟练地摘下几个不起眼的小丑菇,“这种是能吃的,用来炖肉汤可以去腥。”

李信沉吟片刻,放下大剑和腰间的水囊,抽了一把匕首便往河流上游的灌木丛走去。

百里守约悠然自得地旁观指挥官的动作,并不打算开口发问。他的野外生存经验比李信要丰富得多,看到李信的动作便已经把他的目的猜了个七七八八——兔子最喜欢在水草丰美的溪水旁做窝,而受到蘑菇汤诱惑的指挥官想来是准备碰碰运气。

百里守约摆好捡来的干柴,拿出随身携带的打火石噼咔两下燃起了篝火。

火焰的温度驱散冷夜,却也容易叫人徒生倦懒。百里守约默默开始盘算年后的事宜,一想就入了迷,直到寒月映照进眼底,他才回过神起身望了望:那位执拗的指挥官仍是没有要回来的意思。百里守约叹了口气,从买来的年货里抽出一口小锅,舀来溪水后在篝火上架好,准备着手煮汤。

他到树荫底下挑了几个块头大点的小丑菇在溪水里洗净,又顺手扯了几把木耳,也算满载而归。然而当他回到落脚点,却遇到了一只小小的不速之客。

一只白兔蹲在篝火旁,轻轻耸动着鼻尖,在和百里守约对上视线的那一刻抖动了两下长耳。

“…?”百里守约慢慢在兔子对面坐下,疑惑地皱了皱眉。

白兔不跑也不跳,就这么蠢兮兮地与他对视。

于是百里守约上手摸了摸兔子柔软的皮毛,见它没有挣扎的意思,便将它抱进了怀里。

“灶王爷恩赐,”百里守约双手合十,“送上门的牙祭。”

心情一好便想要认真对待这顿晚饭,百里守约把洗净的蘑菇和木耳倒进烧开的水里,准备先煮一锅原汁原味的鲜汤,调料后续再放,保留最自然的风味。

当锅里渐渐散发出香味,某人总算是两手空空地回来了。

指挥官的脸上沾了点土,火光映照下那张五官完美的俊脸隐约透露出几分隐忍,瞧着怪可怜。百里守约有些意外地看着李信,等着他先开口。

“…遇到了狄仁杰,”李信半晌才道,“说我非法捕猎。”

百里守约张了张嘴,他也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他们的落脚点距离市集不远不近,周边的住户也多以捕猎为生,但让他没想到的是,那女帝麾下的治安官居然还细腻到要掺一脚猎户的饭碗。百里守约蹙眉思索片刻,又很快想通了个中原委。

“年关将至,女帝要亲自下来一趟吧。”

猎手算是民间较为密切接触到武器的职业之一,想来为了保障陛下的安全,大理寺临时颁布了禁捕令。

而百里守约虽远在边疆,却对长安城近日以来的剧变有所耳闻:明世隐失踪、尧天首领更换、司空震叛逃…背后凝视着女帝的眼睛数不胜数,又有不知多少只各方势力的手正织就阴谋。上位者如履薄冰,谨慎些也正常。

“不聊这个了,干正事,”百里守约一把将怀里的兔子塞到了李信手里,“这是今天的晚餐,交给你来处理。”

李信拎着兔子,有些震惊地望着百里守约:“你怎么不自己…”

“我跟它聊了半宿的天,”百里守约笑眯眯地打断了李信的话,“培养出感情了,下不了手。”

李信跟吃了孙膑大招似的,张了张口,最后还是一言不发地去处理兔子。

“等一下!”

百里守约又想起什么似的猛然叫住李信,然后趁眼前那张冰块脸还没反应过来,麻溜地用拇指擦过他鼻梁上的土,又用手背带过侧脸的污渍:“好了,干净了。”

一通操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李信微微瞪大了双眼,刚想开口说些什么,百里守约就抢先一步道:“不用谢。”

他总觉得百里守约的这套手法很熟悉,转念一想似乎在饭桌上见过——在百里守约顺手给那个红毛狼崽子擦嘴的时候。

于是李信心情微妙地咽下了嘴边的话,却不小心狠狠呛到了自己一口。

最后那只白捡来的兔子一半用来炖汤,一半用来烧烤。百里守约对李信处理野味的成果非常满意,一只兔子经过指挥官的手,那是去毛又剔骨,深得某位厨子的青睐——虽然当事人并不知晓。于是在兔腿烤熟后,百里守约欣然把肉多的那份递给了他们亲爱的指挥官。

“一只兔子吃不饱啊,”百里守约给自己盛了碗汤,“不如一会去买两碗馄饨当夜宵?”

“…小贩已经收摊了吧。”

从古道到最近的饭馆有一段距离,为了一顿夜宵奔波不太值当。

“指挥官偶尔也要了解一下普通百姓的生活啊,”百里守约调侃到,“卖馄饨的车夫会在居民多的地方走街串巷地敲梆子。这附近也有几家住户,我们可以等等,碰碰运气。”

李信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垂眸喝了一口汤。这用兔肉、蘑菇、野菜混煮的汤味道并不算奇怪,甚至还挺符合他的口味。李信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个青年非常善于生活,总是能把平平无奇的事物变得充满惊喜,至少在做饭这一点上每次都能惊艳到他的味蕾。

口腹之欲得到满足后,李信发现自己的思绪总是不受控制地跑到百里守约身上。

他自我疏导到:一定是因为那对晃来晃去的狼耳朵太过惹眼。

李信想起某个普通的午后,他不经意撞上了一场对话。花木兰随口问了一句百里守约的理想,而百里守约也随口对她答到:“人生的理想么,做饭,打扫,照顾弟弟。”

“这么平淡?”花木兰笑着说,“是个适合和平年代的理想。”

笃、笃、笃…远处缓缓传来敲梆的声音,百里守约动了动耳朵,一骨碌站了起来。

“你有什么忌口的吗?葱、姜、蒜和香菜,哪个不吃?”

“没有忌口。”李信摇了摇头。

百里守约露出一个真诚的微笑:“好养活。”

十分钟后两人坐在篝火两边,一起享用这顿可遇不可求的夜宵。

“馄饨好吃吗?”百里守约满足地眯了眯眼,热乎的食物与篝火都让人感到安逸。

“一般。”

“…李信长官,你真的很挑剔,”百里守约叹了口气,“那我做的汤呢?”

李信沉默半晌才道:“…还行。”

百里守约不吭声了,四周安静下来后只听得见火星迸射时的哔咔声响。李信隐隐觉得自己说错了话,第一次产生了审视自己言行的想法。等吃完了手里的馄饨,李信才状似不经意地看了一眼百里守约的方向。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那个俊秀的青年伏在膝盖上,安安静静地睡着了。

“百里?”李信皱了皱眉,正想叫第二声,一股浓重的困意骤然侵袭上了眼皮。

李信当即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他拿过一旁的匕首在手臂上划了一刀,尖锐的疼痛勉强保持住了清醒,然后退到一旁,开始抠嗓子眼催吐。

然而即使吐干净了胃里的东西,眼前的景象还是在不断拉扯、扭曲、旋转、变形。李信只觉得头晕目眩,他强撑着睁开眼,入目却不再是那片月凉如水的树林,而是大片大片滚滚的硝烟。

肆意蔓延的烈火、撕挠着鼓膜的哭喊和呼救;坍圮的宫殿压垮绝望的生命,断壁残垣下是扭曲的人的肢体。一切都在分崩离析,只有那烧不尽的业火还在疯狂地叫嚣。往昔的无价之宝成了任人践踏的秽物,满地的珠宝沾染上粘稠的血液,而后滚落进尘土,湮灭最后一丝华光。

而他成了父亲最后的一块筹码。走投无路的血亲抠住他的双臂,把强加的不甘化作血魔之力烙印进他的躯体。暗纹自此在他的肌肤上生长,催促着他今后纷至沓来的苦难。

窒息感扼住了李信的咽喉,他认出了这地狱般的景象是他被故国抛弃的那一天。明明身处火海炼狱,他却如坠冰窟。

李信死死睁着那双血色的眼,自残般地看着烈火焚烧尽了他的一切。他的过去、他的身份、他的姓名,尽数成了一把随风消散的烟。

大火还在不断燃烧着,却渐渐萎缩,直至最后凝成一把篝火。李信木然地望着那丛火焰,切肤的灼热也在逐渐变得柔和。他僵硬地转动眼球,望见夜空之上冰凉的月色,终于后知后觉自己回到了现实。

李信奋力翻过身体,却猝不及防撞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

“别怕…”耳畔传来百里守约的轻声呓语,“别怕…哥哥在这…”

李信僵硬的身体慢慢松懈了下来,却油然而生一股巨大的空虚。多么卑劣呵,他想,一个人要孤独到何种地步才能连拥抱都是偷窃所得。



第二天清晨,百里守约撑着昏昏涨涨的脑袋醒来:“…这是吃了毒蘑菇的症状。”

李信守了一整夜,闻言只是疲惫地掀起眼皮看了他一眼。

百里守约忍着胃里的不适检查了一番锅里的食物,却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妥的地方。

“啊…难不成是那只兔子,”百里守约愣了愣,“红蘑菇致幻,怪不得它又呆又傻。”

“估计蓝的也吃了。”

李信好整以暇地看着百里守约跑到一旁,扶着树干吐了个昏天黑地。

“我做了一个回到儿时的梦,那个时候我的身边只有玄策,”百里守约洗了把脸,坐回到李信对面,“只是后来的梦里我又遇到一个号啕大哭的小孩,他看起来过得很辛苦,我怜惜他,就伸手抱住了他。”

李信愣了愣,不自在地换了个坐姿,耳尖漫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红。

“兔肉你也吃了,你梦到什么了呢,长官?”

李信顿了顿,深深地看了百里守约一眼:“我梦到了…故乡。”

不论是靠梦魇掩盖他真实的灵魂,还是靠温情来粉饰太平,李信都无所谓了。他吹了一整夜的冷风,从最开始的地方一点一滴回顾有关长安的记忆,却发现真正幸福的时光只有那么极小的一段。

“故乡啊,那真是个好梦,”百里守约笑了笑,“但现在要回归现实了,李信长官,今晚可是要吃年夜饭的。”

李信回过神来,嘴角划过一丝连他自己都不曾察觉的笑意:“好。”

他想,至少梦里不可能存在这样的土地,这样的米饭吧。











铠李约 触目如故(上)

*铠约/李约 暮年铠预警 没有修罗场,不是三角恋,瓦大西哇端水大师desu(不 

*朱雀约 原皮铠 原皮光信 

*我好像只有在遇上类似于期末ddl这种情况的时候才会特别想写同人文🚬 啊,这大概就是时间越紧我越摸吧,非常不好的习惯


1.


按理来说,一棵挺拔且枝叶繁茂的树是最吸引鸟雀筑巢的。但即便李信每日被凌晨三四点的鸟叫声按时吵醒,他也不曾在单元楼前的那株榕树上见过鸟巢。


偶尔在冬日的清晨犯浑,不慎用冷水洗脸后,他会盯着镜子里自己浓重的黑眼圈思考这个无关紧要的问题。


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因为他养了一只猫。


那只猫叫沈梦溪,虽说是家猫,但李信也只承担投喂的责任。身为一名典型社畜,李信白天能待在单身公寓里的时间并不多,于是他的猫便顺从了他的作息,每日同他一起早出晚归。但不同的是李信是为了生存而工作,而他的猫则是为了生活而享乐。


沈梦溪每天都在干些什么李信并不了解,但也偶然见识过一次它逮小鸟的样子。沈梦溪扑鸟的身姿出乎意料的灵活,弓背、蹬腿、出爪,倒是挺像模像样。李信看得啧啧称奇,心道若是哪一天自己过劳死,沈梦溪也能称霸街头巷尾的那帮野猫,混个首领当当应该不难。


但毕竟他现在全须全尾活得好好的,为了不让邻居投诉,李信还是认真纠正了沈梦溪逮鸟的行径。


说到邻居,李信对住在隔壁的那个男人了解得也并不多,只在搬进这间公寓时粗略见过一面。


那是个年过半百的老人,挺鼻深目,长着一双少见的蓝瞳,但因着年龄的原因那两汪澄蓝已经变得混浊。


李信不会刻意去观察一个老人的长相,这种行为实在是有些奇怪,并且不大礼貌。但有些人大概生来就自带吸睛的气质,李信忽略老人松弛的皮肤,依稀能从优越的骨相上瞧出老人年轻时候的风采。


李信暗暗咋舌,估摸着这老人的照片要是流传到网络上,大概会收到一堆“这又曾是哪个女孩的青春”“奶奶的快乐你不懂”诸如此类的评论。


他也对着镜子琢磨过自己的三庭五眼,自认为上了年纪后也是能有这么一番气质的,或许更胜一筹也说不定。


如果没有因为加班而中道崩殂的话。


事实上李信每周都有坚持健身,甚至是他四五个vx健身打卡群里的自律标杆。为了那几块辛辛苦苦养出来的肌肉,李信坚持做到烟酒不沾,饮食习惯也严谨得很:高糖油腻一概不碰,鸡胸肉、蛋白粉一样不落。熬夜工作倒也不至于一下摧垮他的身体,真正让他难捱的是凌晨三四点的鸟叫。


鸟儿们怕猫,不在榕树上筑巢,但这不妨碍它们在上头歇脚;然后顶着稀疏几粒星光,顺着生物本能开嗓。李信是个醒了也能逮着困意继续睡的主,除了起夜没有什么能叫他爬出被窝,所以即使每一天都被鸟叫声吵得头昏脑胀,他都没有萌生开窗赶鸟的念头。


但长此以往难免影响睡眠质量,等李信终于后知后觉回过神来时,两对卧蚕都折腾成了眼袋。他想起自己学生时代左耳进右耳出的思政课,那句“量变引发质变”也跟着施施然蹦出了脑海。


当初李信选择这个地段看中的就是周边绿化做得好,适合让沈梦溪撒欢。一般坐北朝南的公寓租金总是会稍贵些,但李信租的这间却比市场价便宜。起先他以为是周边池塘招蚊子的缘故,想着忍忍也就算了,哪曾想夏天一过又露了端倪——他的阳台对面杵着棵榕树,四季常青,枝叶繁茂,一到冬天就挡住太阳光,一天的光照时长不超过两个小时,冻得李信像住在王宝钏苦守十八年的寒窑。


真真是一颗榕树伴池塘,夏天招蚊冬天凉。


昨晚李信就是被冻醒的。


室外的气温降得猝不及防,草皮一夜之间便结了白霜,然而即使门窗紧闭,屋里头的温度也好不到哪去。李信蜷在被子里,觉得自己像条速冻罐头里的去皮三文鱼。他这几天连夜加班,洗漱完后便倒头就睡,压根没有时间换厚实点的棉被。


等浑浑噩噩熬到凌晨四点多,窗外开始传来清脆的鸟鸣,李信终于躺不住了,顶着一张低气压的俊脸,胡乱披上外套就冲到窗边拉开了窗帘。


然而出乎意料的,屋外只有那颗经年不变的榕树。李信隔着玻璃,注视着那几段常青的枝叶在冬日凌晨的寒风里沙沙晃动。


他想,兴许是他的猫半夜三更在外头逮鸟。


也不是没有这个先例,于是李信唤了一声:“沈梦溪。”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沈梦溪!”李信拉开窗,顶着寒意冲夜幕喊到。


这回总算有了响动——他的猫从床底下探出半个脑袋,发出一串呼噜声后又钻了回去。


李信愣了愣,直觉有哪里古怪,但他又冷又累又困,实在没有精力去想些怪力乱神的事,于是干脆合上窗帘,又恹恹地往客厅走去。


李信本意是想去抱条厚棉被,但床品一向被他收在卧室的衣柜里,往客厅走纯粹是循着平日里上班的习惯。他还半梦半醒地犯着浑,不留神就一脚踩上前些天忘记收好的哑铃,摔了惊天动地的一跤。


咚的一声巨响,没有惊动楼下的住户,倒是惊动了隔壁那位浅眠的老人。


2.


铠在睁开眼睛的那一刻,睡意便全然散尽了。上了年纪的人难免神经衰弱,他也不例外。


卧室的窗帘裂开一道缝,倾泄进了少许寡淡的月光。夜色尚且年轻,浓重而不够深沉,叫薄脆如纸的光逆流上床沿,不动声色地吻过了垂暮的指尖。铠皱了皱眉,想去够床头柜上的老花镜,但力道和角度没把控好,一伸手就把眼镜扫到了地上。


镜框和实木地板碰撞发出沉闷的声响,铠愣了愣,突然便有些卸了力,也再生不出去捡起眼镜的欲望。他就这么平静地躺在床上,睁着那双浑浊的蓝眼睛勉强辩识周遭家具的轮廓,以此消耗余下的夜晚。


人在浅眠时是最容易做梦的,而铠虽然睡眠浅,却极少做梦。耽溺梦境于铠来讲是意志力薄弱的体现,让虚幻的想象影响到生活并不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于是他有意识地去克制这一点。


但昨夜他却罕见地做了一个梦。梦的内容不赖,却也称不上好梦。


他梦见了长着一双澄澈蓝眼的风华正茂的自己,以及那个被他淡忘了几十年的初恋。


铠自觉他是一个低欲望且善于克制的人,二三十岁时也谈过几场恋爱,但都因为不合适而和平散场。他不愿凑活,便在爱情这一块浅尝辄止,转而投身于工作,最后事业越做越大,浪漫那一块的神经也变得越发迟钝。


铠想起自己的学生时代,那个时候他有着健康的身体、年轻的面庞,以及大把大把看似花不完的青春。他会在午休时间和朋友约一场篮球,放肆挥霍自己的体力,结果就是在下午第一堂课拄着额头频频瞌睡。


但是后来铠不睡了,因为和他打球的几个兄弟相继有了女朋友,他们午休时间忙着谈恋爱,打篮球便凑不齐人。


每天多听那么四十分钟的课,铠的卷面成绩倒是涨了几分,于是便有小姑娘借着这个由头在午休时间找他请教问题。铠提不起精神,应付了两天就干脆又往外跑。但篮球是打不成了,午休时分的操场也只有零星几个人影。阳光不要钱似的往下倾倒,铠晒得困倦,便往人少的小径里走去。


他记得这条路的尽头是学校园丁的休息室,便决定借宝地乘个凉,偷得浮生半日闲。


可惜那里早有人比他抢先一步,是个长着狼耳朵的混血少年,躺在竹板床上的熟睡姿态一看就是惯犯。铠在私下也听自己的狐朋狗友们点评过女生的外貌,用语无外乎是诸如“皮肤白”“眼睛大”这种名词加形容词的形式,最好的夸奖也是笼统的一句“漂亮”,实在没有什么参考价值。


哈,文化沙漠。铠想。


于是他走上前看了百里守约良久,脑袋里杂七杂八思考了一通,最后敲定了用“好看”一词形容少年的外貌。


犹豫一番后又脸不红心不跳地加上了前缀:“跟我一样好看。”


铠是有素质的帅哥,虽然脸皮厚了点,但也格外遵守先来后到的道德准则。于是他没有打扰百里守约,而是搬了张椅子坐到桌边,把脑袋埋在臂弯里就晃晃悠悠地睡去了。


这场午觉铠睡得香甜,园丁大伯的桌子比他的课桌高些,不至于一觉醒来腰酸背痛。但铠睁眼时却对上了一双陌生的红眸,原是那个好看的狼耳少年正伏下身子,认真打量自己。


片刻后百里守约的嘴角挽起一点笑意,调侃道:“'跟我一样好看'…倒也没说谎。”


铠仍旧面不改色,耳朵却红得发热。从那时起他便发誓,心里话不能随便说出口。


“你是哪个班的?”铠有些尴尬,“快上课了,顺路的话我们可以一道走。”


“我不是学生,我是这里的园丁。”


铠失语了一阵,又道:“别瞎说,园丁大伯和我认识。”


“哦,”随口扯的谎被识破,百里守约仍旧镇定自若,“我下节是体育课,还是要待在操场。”


铠点点头,不再接话,把椅子放回原位便起身往外走,走到一半却又折了回去:“明天中午我还会来这。”


“奥,”百里守约抬了抬下巴,“但是床归我躺。”


“先到先得。”铠耍了个无赖。


但显然两人并没有对此较真,第二天铠仅仅只是提早了两分钟到达这里。他没见着百里守约,倒是先碰上了准备出门修剪花枝的园丁。


“大伯,你见过一个长着狼耳朵的学生吗?”


“没见过唷,会来这的学生除了你,我还真没见过别人,”园丁笑了笑,“学生还不如鸟来得多。”


铠张望了一下四周:这里种的多是蔬菜,零星几颗树又瘦弱,来往的鸟雀其实也不多。


除了屋檐上停着的一只红艳艳的小雀儿。


铠盯着小雀鸟,想起百里守约同色系的眼睛,乐了。


“大伯,借你屋躺几天。”


“行,但是别逃课。”


“放心好了,谢谢大伯。”


铠进了屋,在竹板床上坐了一会,直到园丁大伯的身影消失在了视野里,才从校服里掏出一个温热的饭团,一口咬去了半个。


“你没吃午饭吗?”


铠吓了一跳,差点被满口的米饭噎住。他看了看自己特意留的门,再回头望向声源的方向,正好敢上百里守约从窗檐翻了进来。


“你怎么不走正门?”


“不爱走。顺便为翻墙逃学做个练习,”百里守约淡定地整理好衣摆,转头看向铠,“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吃过了,这是加餐。”


百里守约轻轻眨了下眼:“我还没吃。”


铠慢慢动了两下腮帮子,总算咀嚼出了除饭香外的别的一些意味。


“还剩半个,给你吧。”


百里守约看了一眼:那半个饭团只剩下了白米饭,内陷全被铠之前的一口咬了个干净。


“…谢谢,你吃吧。”


铠闷笑两声,又从兜里掏出另一个饭团:“我这还有一个。”


“你加餐吃两个饭团?”


铠颔首。


“有点多了,”百里守约接过饭团,“吃太多对胃不好。”


“你就当我天赋异禀。”


百里守约不置可否,只是一口一口专心嚼着嘴里的食物。


“拿人家的手短,”铠说,“你得陪我打球。”


百里守约面无表情地思索了片刻,把手里吃了一半的饭团递还到铠的面前。


“喂,你都已经吃过了。”


“刚吃完东西就运动对胃不好,”百里守约叹了口气,“明天吧。”


“行,”铠也不纠缠,“刚好今天也没带篮球。”


他们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铠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或许是在百里守约打了第三个哈欠的时候,又或许是在他们交换了彼此姓名的那一刻。只是醒来时屋里头已经空了,没有带着温度的少年,只有清泠泠透着凉意的风抚过了铠的眼睫。


这阵风一吹就吹了好多年,等再次触碰到铠时,只在他苍白的眉间落下一吻。


这一吻太轻太短,只划伤了表皮,撕裂不开臃肿的内里;又因为时隔太久,连温度都让铠觉得陌生。


铠暂时切断了回忆,他逐渐意识到自己眉间的那股冷风是真实存在的。


于是铠向风源的方向侧过头,眼睑不出意外地感受到了凉意,但那两片薄脆的皮肉仅仅只是颤抖了一瞬便止于一簇烫眼的红。风和月色是一齐渗透进来的,铠一眨不眨睁着眼,直到眼球干涩发痛,直到眼角洇出泪液。他看到窗台上坐着那位故人,白发似落雪,红眸却热烈。


屋外的那株榕树时常吸引鸟雀,铠便时不时地在窗台上备下谷子和面包屑。鸟儿们也因此会在这一带多停留片刻,有时携来几粒草籽,有时落下几片雀羽。但铠不知道百里守约是为了什么来的,至少不会是为了几粒稗麻,而他的出现又会为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带来什么,铠也不得而知。


3.


很不幸的,李信这一摔扭伤了自己的十字韧带。他在朋友的搀扶下龇牙咧嘴地看完了医生,然后向公司请了一个月的病假。


韧带扭伤的头几天最难熬,李信前一晚又没睡好,在床上横竖躺不安稳,干脆服了止痛药就蒙头大睡了一下午。


醒来后胃里空荡荡的,时不时还要抽搐两下。但再难受也只能忍着,等李信坐起身,慢慢把伤腿挪蹭到床下,脚边就幽灵似的冒出了他的猫。


沈梦溪不敢叫唤,只是安静地绕着李信转了两圈。


“啊…对,你也一整天没吃东西了,”李信有些颓唐地抓了抓头发,“棉被也还没换上。”


他家的厨房基本就是个摆设,锅碗瓢盆常年被冷落在一旁。平日里的三餐李信都是在外头解决,只有在假期心血来潮时会给自己下碗面条。


“…点外卖吧。”


今天显然是属于没有精力做饭的那一类情况,李信一边比对着饿死你和袋鼠团两个外卖平台的优惠力度,一边扶着墙,慢腾腾地挪去给他的猫添粮。


“喵。”


沈梦溪突然叫了一声,李信滑动屏幕的手指也跟着顿了顿。


他的猫不太爱叫唤,但每一次出声都代表着有要紧事,比方说添粮铲屎,比方说屋里遭贼。李信还记得在他刚收养沈梦溪的时候,这只活力四射的橘猫明显是个话唠,成天喵喵喵喵得他头疼欲裂,还到处撒野。他抽空管教了一次,但巧的是第二天他就收到公司的紧急通知出差了大半个月。那段时间沈梦溪被寄养在宠物店,等李信回来带走它的时候,这只橘猫变得异常乖顺,顽劣脾性也收敛了不少。


宠物店的人说这大概是弃猫效应,为此李信在面对沈梦溪时时常抱有一丝歉疚。


“沈梦溪,过来。” 


李信冲猫招了招手,但沈梦溪只是又叫了一声,然后转头跑进了卧室。


“喂…”


李信啧了一声,下意识想去追,结果一下牵扯到了伤腿。他拧巴着五官疼了大半天,冒了一身虚汗,才颤颤巍巍摸索着去开了灯。


与此同时,卧室里那只小没良心的猫又嗷嗷开始叫唤。


李信只觉得胸口郁结,心有戚戚,于是暗道自己流年不利。


他咬牙低头扶住腿,往卧室的方向一点一点挪。


“喂,沈梦溪…”李信停在卧室门边,扶着门框等疼劲过去,“别嚎了,叫魂啊。”


猫一下住了口。


李信清静了片刻,又对刚刚的语气有些后悔。


他张了张口,刚想出声,却有人先他一步讲出了那句:“抱歉。”


李信僵硬地抬起头,入目是一对沉静的红眸。


“抱歉,是我让你的猫过来帮我打开窗锁,”百里守约走上前,从善如流地把李信的手臂架在了肩上,“好久不见…小信。”


李信瞪着眼睛,一时有些消化不了现下的情况。但是有了他人的搀扶伤腿确实不那么疼了,因此他话还没问出口,人已经毫不客气地把重量压在了百里守约身上。


李信吭哧半天,挑了个最近的问题:“你、翻窗?”


他往卧室瞟了一眼:窗户确实大开着,还在呼呼灌着冷风。


“你伤了腿开门不方便吧,何况我认识你的猫,”百里守约把李信扶上床,又轻飘飘地瞥了藏在床底噤声不动的沈梦溪一眼,“不过你昨晚扭伤腿,可能大概跟我也沾点关系…”


“但是我认识你吗?”李信终于想起了问题的重点,“你还叫我什么?”


“小信啊,”百里守约弯了弯眉眼,“以前你叫我小鸟,所以我这么叫你也没什么不妥。”


饶是李信脸皮再厚,现下也只感到臊得慌。他一个快奔三的大男人被人用带着“小”字前缀的称呼叫了一耳朵,怎么听怎么别扭。


而百里守约只是弯着那一双色泽纯净的红眸看他,带着几分突兀的天真。但稍加细看,就能看出包藏其后的戏谑。


“别,你直接叫李信就好。”


李信不自在地别开视线,脑海里却飞速过滤了一遍百里守约的话。


小鸟?他还会给人取这种古怪的绰号?


李信慢慢皱起了眉头,在排除他没搭过几句话的同事,筛掉他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后,总算有零碎的画面闪过了脑海——


营养不良的少年、不算高大的梧桐和无人知晓的鸟巢。


李信沉默了片刻,心道,那可不是个好故事。


他承认自己有些天生孤僻,而这种性格在儿时家中突遭变故后便越发鲜明,他也因此休学了一年。那个时候的网络娱乐还没有如今那么发达,他的家事也是一团乱麻,于是在最需要宣泄情绪的叛逆期李信独自捱过了冷冰冰的一整年。


如今再让他回首那段灰败的往昔,浮现于眼前的却是一株无关紧要的梧桐。


少年时的他挑食、厌食,营养不良导致不长个子;而那株梧桐树也同他一样,恹恹的,叶片稀疏,枝条单薄,便叫他生出了些可怜的认同感。


但树是如此静默,从不开口讲话;李信想,他也是如此静默,无人与他开口讲话。


如今看来那时的他已是岌岌可危:内耗了太久,亟待爆发,缺少的只是一个走向极端的导火索。


直到某一天,细瘦的梧桐枝头突然停了一只红艳艳的小鸟,火似的,蹦出一两粒星子就烧得周遭那些灰败枯黄的色彩无处遁逃。李信也发现了那只鸟,立时心中警铃大作,但他首先感到的是渴。他干燥缺水翻涌着血腥味的喉管大抵是熬不过这场燎原大火,那只小鸟仅仅只是轻啼了一声,便打碎了他靠臆想维系的平衡。于是李信想明白了,血与热泪不论哪一个先来,都不过是助长了火势。


他生涩地振动着声带,操控干裂的唇吐出沙哑破碎的音节,主动去呼唤那只鸟。没有人会徒手去触碰火源,但李信只是恶劣地希望自己被烫伤,以此证明些什么。


他看到小鸟扑扇了两下翅膀,而后半晌未动。于是他继续耐心地投以目光,用熟练的沉默换取一个结果。


那赤红的鸟儿突然间飞离了枝头,掠过摇曳的树影,穿过午后和煦的暖阳,像一阵穿堂风,落在了李信后知后觉伸出来的手心上。


鸟类的体温比人高,热量一阵一阵从手心的肌肤传递到深处,不烫,确是暖的。李信慢慢瞪大了双眼,好半天才慌里慌张地把鸟儿放开,然后后退几步,站定。他转头噔噔噔跑回了屋里,一连灌了好几口水,才勉强平复了狂跳的心脏。


再后来的事李信便记不清了,留下印象的也不过是些旁的琐碎的东西,比如傍晚时他看了一场火烧云,晚饭多加了一个荷包蛋,又比如梧桐树的枝头原来藏着一个只搭建了一半的鸟巢。


而他的日子好像也是自那一天起变得不再那么难过。


但事实上百里守约并没有特意去做些什么,途径这株梧桐树也只不过是他漫长航道中极小的一段,他纯粹是在少年的身上看到了弟弟的影子,然后为此施予了微不足道的怜悯。是李信天生要强的那部分拯救了他自己,灵魂强大的人仅仅只是靠着些微末的眷顾也能自救。


但羁绊仍然悄无声息地由此诞生。


那只红鸟陪李信度过了余下几个月后便消失不见了,李信翻遍了整个院落也再寻不到它的踪迹。他甚至没给那只红鸟取过名字,只在需要的时候唤它“小鸟”。而“小鸟”总是停歇在那株梧桐树上,身旁是一个永远只搭建了一半的鸟巢。


后来李信顺利复学,新的班级里都是些友善的孩子,没有人闲出屁来去探寻他的过往。男生们会聚在他身旁比较窜个后留下的生长纹,女生则会偷偷谈论他天生的金长发。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些与原生家庭有关的创口慢慢结起了厚重的痂,好似真的跟随那只轻盈的红鸟一道倏忽远去。


那株瘦弱的梧桐原是棵病树,在李信高中毕业后就彻底死去了。去外地上大学的前一天,李信最后去看了它一眼。


那个时候李信的身形已经不足以使他与梧桐共情了,他只需踮一踮脚,就能触碰到那半个鸟巢。


这个弃巢是谁搭建的?那只赤红的小鸟吗?兴许不是,它从未在庭院里过夜,鸟类也不会选择一颗病树筑巢。


于是李信不再想下去了,他攀住树枝,亲眼瞧了瞧:弃巢里躺着一只死去许久的雀鸟。


李信沉默良久,最后折下一根病树的枝条,将它与雀鸟一同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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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刚看完banana fish,还没从后劲里走出来💔


约了张守约,开心存存😽

吃了一天蔬菜沙拉,我大概能理解玄策的心情了

③铠约 孝死,养龙为患

*贫穷龙雀的故事

*什么患?动心的患

*看朱雀志背景故事的话,白虎策和他是没有血缘关系的



盛夏时节的凌晨五点,天际就已是蒙蒙亮了。鸟类多有早起的习惯,百里守约也没有逃过这一自然规律。

他翻身坐起,陷在沙发里迷糊了好一阵,目光一一打量过室内家具的轮廓。这间屋子实在是小,硬要夸上几句的话也只能和整洁一词扯上关系,却也决计谈不上敞亮。百里守约不知自己哪儿惯出的娇气毛病,总在黎明苏醒时分感到寂寥,屋子也不空荡,甚至拥挤得叫人有些喘不过气,他却时常觉得少了些什么。

思来想去,少的是归属感。

百里守约扯了扯嘴角,觉得自己有些可笑。他孤家寡人这么凑合着活了二十几年,这屋子就是他的巢穴。现实供给他的选择并不多,要么归去荒郊野岭,要么就和这小破屋子继续过活。

大概是凌晨五点这个时段太特殊,介于光与夜之间,让他生出了时光的割裂感。

百里守约看了身旁那条仍旧熟睡的小龙一眼,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裤子口袋——里头安安稳稳地躺着一块玉石,仍是他先前埋进腌菜里的那一个。

百里守约有些意外,他并没有藏起这块玉石的打算,昨晚他这么毫无防备地睡在沙发上,就是想着以龙族对财宝的嗅觉,那条小龙会自个把玉石拿走。

虽说这块玉现在一股子洗不掉的腌菜味。

“该说他是缺心眼还是太迟钝呢,”百里守约自言自语着,“算了…我对一个幼崽要求那么多干什么。”

他慢慢摩挲着手中的玉石,那块玉的成色有些混浊,算不上剔透,但触感却很光滑,若是天然形成的,倒也属实难得。

百里守约举起玉,借着渗进窗帘的微光,逐渐看清了玉里头包裹着的一片青色龙鳞。他早些时候便注意到了这一点,所以独独留下了它。

他慢慢摸索进自己的衣领,从里头掏出另一片模样相差无几的青色龙鳞。那片龙鳞串了跟白细绳,一直挂在百里守约的脖颈上。这红鸟偏偏生了一头长白发,不仔细看还真瞧不出来他戴了条白细绳串成的挂坠。

“…来自同一条龙。”百里守约细细分辨了一会,下了定论。

龙跟蛇不同,鳞片坚硬如铁,胜似铠甲,因而并不会经历蜕皮之类的过程,在身躯增长增大的时候,龙鳞也会随之成长。不出意外的话,龙鳞是他们相伴一生的存在。

“掉过两片,哪条龙活得这么惨,”百里守约扒拉了一下身旁那只睡死了的小龙,没从他身上寻到残缺的部分,“看来倒霉的不是你。”

百里守约把脖颈上的龙鳞重新塞进了领子里,然后起身去衣柜里翻出两件换洗的衣服,准备去浴室冲个凉。

其实关于挂在项颈间的那片龙鳞,百里守约所知道的也并不多,只记得自记事起那片龙鳞就一直挂在他脖子上。他认识的一只叫百里玄策的白虎倒是跟他夸夸其谈过,说什么龙鳞能镇鬼煞,常佩于身刚好冲冲他身上的晦气。

但百里守约不以为然,戴不戴这条简陋的挂坠他都一样倒霉。有时他甚至会苦中作乐地想,是不是因为得到这片龙鳞,他把一生的好运都赔了进去。

鸟类天生热衷于清洗羽毛,这场澡百里守约洗了很久。以往没钱交水电费的时候,他都是趁着凌晨时分四下无人时从窗户偷翻进白虎的家,借他家浴室匆匆洗个澡,然后留下一顿早饭权当答谢。

从浴室里出来时那条小龙已经醒了,见面的第一眼也不是客套的“早上好”,只是一句简单明了的“饿”。

百里守约叹了口气,翻出昨天给小龙买的换洗童装,便把他赶进了浴室。

“我去做早饭,你洗干净了再出来吃,”顿了顿,他又想到了什么,“你应该会洗澡吧?”

“我只是外表看起来像个小孩。”铠的眉尖抽搐了一下。

“哦,我随口一问。”却毫无悔过之意。

百里守约就着昨晚剩下的排骨汤做了两碗面,他摆好盘,一抬眼就发现那条小龙不知何时又抱上了手机。

“你还说你没有网瘾。”

“我只是确认一下昨天那个珠宝商留的见面时间。”

百里守约有些狐疑,便趁铠不注意绕到了沙发背后。手机屏幕上显示的确实是一串串聊天气泡,但左下角却开了个某音小窗口,播放着美食广告。

“嘶…西湖藕粉,你想吃这个?”

铠被他吓了一跳,险些咬到舌头:“你走路没声音的吗?”

百里守约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想说鸟类走路确实没什么声响。

“藕粉这种东西很容易冲调失败的,”百里守约点开了广告窗口的放大界面,“不过你要是想吃,一会出门我可以去一趟超市。”

铠胡乱应了一声,明明他也没干什么出格的事,却心底一阵阵发虚。他觉得百里守约是有些情绪的,这种情绪出自一个厨子对速食食品的不爽。

事后两人坐在餐桌前安静嗦面的时候,玄关处传来了三长一短的敲门声。百里守约动了动耳朵,放下筷子便亲自去开了门。铠有些好奇,这家伙昨天遣他出门买冰棍的时候,打的还是他那对收不起来的狼耳会吓到人的借口,今儿个却自己去开门。他三两口嗦完剩下的面,便跳下餐桌往玄关处探头。

“感谢你啊小鸟,又为我的业绩做出的贡献。”

门口笔直地站着一个身材高挑的女警,一头长发扎成干练的高马尾,很是飒爽。

“你就别打趣我了,木兰姐。”百里守约无奈地笑笑,接过了花木兰手中的塑封袋。

“唷,你哪来的小孩?”花木兰眼尖,一眼瞧见了铠。

“路边捡的,”百里守约转头看了铠一眼,“警局管走失小孩吗?”

“当然管,”花木兰自然地接下了百里守约这明知故问的话头,“但不管龙崽子。”

“好吧。”百里守约耸耸肩。

两人又寒暄了几句便道了别。百里守约回到餐桌,等着铠开口发问。

“你是想把我交给那只麒麟吗?”

“不,她不会收的。木兰姐三天两头就要出任务,你跟着她只能自己煮泡面,”百里守约收拾好碗筷,顺手把塑封袋递给铠,“昨晚失窃的珠宝都在里头了,拿好。”

铠拆开封条嗅了嗅,东西一样不少。

“你什么时候和那珠宝商见面?”

“下午,还有段时间。”

“你自己看着吧,我就不跟你去了,指不定得误事。”

百里守约说着冲铠招了招手,铠虽有些疑惑,但还是过去了。可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那鸟儿便突然攫住他的下巴,拇指擦过他的下嘴唇,留下一片腥咸的湿热。

铠舔了舔,是百里守约的指尖血。

“我出门了,晚上再回来,玄关有把备用钥匙,你去留随意。”

“你去哪?”

“打工,前些天谈好的,工资日结。”

百里守约蹬了蹬鞋,正准备关门,又想起什么:“对了,你一会记得把碗洗了。”

话音刚落,那门便很有礼貌地阖上了。铠舔净了下唇的精血,一时有些气结。

百里守约走在街上,对路人好奇的目光习以为常。灵兽在幻化人形的时候大多可以控制自己兽类特征的去留,但百里守约天生运气背,那对耳朵任性得恨,怎么也收不了。

他有时候挺感谢年轻人的一些亚文化的,比方说遇上现在这个拉着他的衣角一口一个“哥哥哥哥你的耳朵是怎么回事”的人类幼崽,他可以面无表情地搪塞一句:“哥哥在Cosplay。”

“扣、扣四扑累?”小孩嘟囔了一句,显然没理解,但仍是没有放过百里守约的打算,“哥哥,我们的气球挂在树上了,你能帮帮我们吗?”

百里守约叹了口气,心觉自己这几日和小孩犯冲。

但最后他还是跟着那缠人的小子进了不远处的公园。

这座公园里有株活了几百年的大榕树,枝叶繁茂,树干粗壮到需要五个成年人合抱。百里守约望着卡在树顶上的灰大狼气球,只觉得那嬉皮笑脸的模样是在嘲讽他。

“你说气球挂在了树上,但我没想到是这么高的一棵树…”

小孩嘿嘿一笑。

百里守约叹了口气,在那一刻庆幸自己的本体是只鸟。他和树的相性很好,上树的动作很是灵活,但等爬到树顶的时候,他还是有片刻瞬间会被旷远的风景迷了眼。

气球处着的方向刚好能望见他那所低矮的平房,百里守约把细绳攥在手里,余光却忽的瞥见了一抹青色的人影。

男人竖着高马尾,身量委实是高,虽然只见过一次,但百里守约认出了这是铠成年的模样。时间还早得很,铠不会是去见珠宝商,但百里守约很快收回了视线——收留铠的原因只是出于他对青色龙鳞的执念,他人的隐私他一概不会去探究。

百里守约爬下树,把气球交给那缠人的小子,继续往他的打工地点赶去。

他的这份工作是套上玩偶服在一家烤肉店周边分发传单,顺带与客人互动,可以说是夏日最灭绝人性的工作之一。但那段时间百里守约实在是找不到其他工作了,他先前做过厨师的饭店倒闭了,找其他兼职又屡屡碰壁,一身霉运只给他留下了这个选择。

工作时间分午班和晚班,百里守约把两个时间段都揽了,早上过去只是接受简单培训。

或许是在商业街上见过的场面多了,店长没对百里守约脑袋顶上的两只耳朵做过多询问,只是拍了拍他的肩,对他的身量很是满意。百里守约打的一肚子关于耳朵的腹稿落了空,甚至有点儿小失落。

时间最不经磨,很快便到了下午。百里守约套上玩偶服,店长还很有良心地在里头装了几个小风扇。但小风扇也不过是起到杯水车薪的作用,百里守约没一会就出了通身的汗,但也只是一声不吭地忍着。

玩偶服的工作最怕遇上淘气的小孩,没一会就有几个人类幼崽挂上了他。这对百里守约来讲是一种揽客机遇,小孩哄好了说不定就会带着他们的父母到店里落座,哄不好了也只有他受累。左右都不是件轻松事,百里守约只能耐着性子作陪,时不时还要盯着街上的其他游客。

盯着盯着,便瞧见了一个此时此刻他不是很想见到的身影。

是铠。

百里守约忽然觉得成长实在是一个很奇妙的东西,它能叫一个圆脸蛋的娃娃长成一个五官深邃的男人,也能磨平人的性子,把人变得沉稳。他一不留神便盯得久了,以至于铠也敏感地望向了他的方向。

对上视线的那一瞬间,百里守约有些后悔。

铠愣了愣,百里守约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但显然是认出了自己,径直向他走来。

“请问,你知道手机店在哪个方向吗?”

百里守约在玩偶服里眨了眨眼,一时有些忡愣。

“…前面右拐能看见商城入口,二层有手机店。”他的声音经过厚重头套的过滤,显得有些沉闷。

“谢谢。”铠最后看了他一眼,没做过多询问。

百里守约知道,他留给他足够的尊重。

日头从东向西渐渐坠落,百里守约毫不吝啬地压榨着自己的体力。他怕热,但能忍,即使挂了一身汗也不会像人类一样中暑,以至于到了最后连店长都不大忍心,在晚班客流量稍少的时候让他去休息半个小时。

“你不会扣在工资里头吧?”

“不会,你歇会吧,”店长同情地看了他一眼,“大家生活都不容易。”

百里守约沉默了一会,道了声谢。

他寻了条弄堂,摘了头套吹着穿堂风贪凉,侧脸却突然一冰,转过头时,正正好对上了铠的眼。

“喝点水吧。”

百里守约接过铠手中的冰镇矿泉水,清凉的瓶身叫他很是受用。他视线下移,又看到了铠拎着的购物袋和一杯喝了一半的奶茶。

“你喝奶茶,给我买矿泉水?”百里守约笑着打趣。

“奶茶只能当消遣,解渴还是要喝水。”

百里守约挑挑眉,道了声谢。

“你的珠宝卖出去了?”

他只是随口一问,铠却突然变了脸色。

“从结果来看算是吧,只是过程谈不上愉快,”铠抱着臂,似是想到了什么,眼底隐隐流露不快,“回去跟你慢慢讲。”

百里守约应了一声,有些意料之中。

“你今天买了什么?”

“手机,”铠顿了顿,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梁,“还有藕粉。”

百里守约笑了笑。

“你什么时候下班?”

“十点。”

“好,”铠点了点头,“我等你。”

城市的天空望不见星光,总不过虚虚悬着一轮月亮,但长街两旁处处洒着霓虹灯光,遍布人造的幻想。即使明白这一瞬间的温情是假象,但百里守约仍是觉得快乐。

微光渗进了稍暗的弄堂,他便不觉得寂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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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蛋无甚意思,谁看谁吃亏_(:з」∠)

我以为我只是上火,结果症状一直恶化就去看了医生,被告知是急性水痘,现在每天都在挂水。医生说我是两个星期前被传染的,我想了想,我两个星期前刚好去了趟人民医院。我实在是想不通,大家口罩都戴得好好的,为什么还是会被传染。或者只是我运气太背罢了。

②铠约 孝死,不要随便跟陌生鸟回家

*贫穷龙雀的欢脱故事

*孝死系列我不打算写太长,大概五章左右就完结,上篇走这里→孝死① 

*幼崽状态的铠子哥心机手段什么的完全玩不过朱雀呢_§:з)))」∠)_

*我没有任何和珠宝有关的知识,文中描述的有关珠宝交易的手段全是我胡编乱诌的



铠算是知道为什么那只叫百里守约的鸟明明四肢健全、精力充沛,还生着一副得天独厚的好皮相却穷得家徒四壁叮当响了——那家伙,委实是点背到了极点。

铠从龙窟搬来的珠宝数量不多,但全部变卖了的话也足够他和百里守约过上有电有水有饭吃的三个月了。只是铠没想到的是,他和百里守约只是去了一趟超市,回来的时候屋里头就遭了贼。

“…我不理解,”铠环顾了一下这间又闷又热总面积不超过四十平米的小破屋子,“这种条件的住所,也能遭贼?现在的小偷眼光这么毒辣了吗?”

屋子里家具少得可怜,本来就透露着一股子拮据的气息了,现在还处处都是小偷翻箱倒柜的痕迹。龙族对珍宝的占有欲开始隐隐作祟,铠想起那堆可怜的珠宝,他在上头盘踞了成千上万年,本来变卖就够让他肉疼的了,而今失了窃,越发叫他心里头堵得慌。

“只是我运气不太好罢了,”百里守约却是一副习以为常的表现,拎着食材径直走进了厨房,“我好像自出生起就自带霉运,身边很难存得住值钱的东西,有时在街上好好走着都能迷路,啊,就比如昨晚...不过,偶尔还是能卡卡bug的。”

他边说边打开煤气灶上的锅盖,里头坨着一锅腌菜。屋里没空调,外头气温高,腌菜的酸味持续发酵,百里守约却一脸淡定地用锅铲扒拉开上层的腌菜,拿出藏在底下的一块玉石。

“藏在这,小偷都不乐意拿。”

铠嫌弃地捏住了鼻子:“都腌入味了。”

“有剩的总比没剩的好。”

百里守约手头不停,迅速冲刷完了厨具,然后打开油烟机,麻利地热好锅后就往里头浇上了油。他一通操作行云流水,熟练得近乎成了肌肉记忆。

铠看得有些发怔:“你挺擅长做菜的。”

“爱好之一。我之前也去应聘过厨师,只是都留不长久,我这一身霉运好像也会影响到人家的生意…”

铠沉默了一会,隐隐琢磨出了不对:“…所以,你一开始就猜到,把珠宝藏在家里有很大概率会遭贼,然后压根没打算告诉我这件事?”

“咳…话不能这么说,我只是听说龙族天生祥瑞,就想看看会不会也被我影响。你想,那些珠宝除去已经变卖的一串珍珠,其他都是只经过了你的手,”百里守约耸了耸肩,“不过现在看来,待在我身边的人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铠算是看明白了,这小红鸟看着纯天然无公害,算盘却打得噼啪响,整整一白切黑。

“行了,别闹脾气了,帮我择一下菜。”

“这笔账我记上了,”铠咬牙切齿地掰下菜叶,“百里守约。”

百里守约挑了挑眉,眼尾噙着笑意,倒也不介意铠的出言不逊,只是意味深长地瞥了小青龙一眼。灵兽的瞳色总是和真身的体色相近,铠之所以能猜出百里守约的真身是只红鸟儿,也是因为看到了他那双潋滟的赤瞳。事实上百里守约很少在眼里表达情绪,只是红色这一色天生夺目,倒是恰好中和了百里守约总是无意识流露的冷淡。

但铠是看出来了,这鸟现下一双弯弯的笑眼,是真想着了什么有趣的事。

“你笑什么?”

“我在笑,你这条小龙坏得很。”

“哈?”铠被他这套贼喊捉贼的言论呛得说不出话。

“你留在我这,不就是打着取我精血恢复灵力的算盘吗?”百里守约笑了笑,“只是没想到跟了只那么穷的鸟。”

铠没有反驳,他确实动过这样的心思,从唤他第一声守约开始。

精血这种东西,不管取多取少,对元气总归是有亏损的,他瞒了百里守约这一点,他理亏。

“你不为自己争辩一下?”

“没必要…我确实这么想过。”

“挺爽快。我不太喜欢这种被人骗的感觉,所以给了你一点教训。不过不用担心,这一片的警察跟我熟得很,最迟明天就能逮到贼,”百里守约语调轻松,又秀了一手颠勺,“你可以留在我身边,需要恢复灵力的时候,跟我提一嘴就是了。”

“你不怕把身体搞垮了?”铠皱了皱眉,“我身上有几万年的修为。”意思是他这么一只小鸟,抽干了身上的血都不一定供得起一条龙。

“随便吧,我也不见得吃亏,”百里守约笑了笑,“毕竟你要陪着我一起倒霉。”

得,反正都不做人,一龙一鸟,一个赛一个的精。

铠也不跟他扯皮了,专心择手里的菜。他有的时候觉得自个挺奇怪的,比方说作为一条龙,为什么在择菜这一事上分外熟练——先把菜根去了,清水过筛一遍,再抠去泛黄的小叶。铠觉得自己顶着几万年的岁数,记不清一些过去的事也算情有可原,可本能和习性合该是不变的,他苦思冥想了一会也没弄清楚自己是在什么时候对野菜有了兴趣。

“你不喜欢吃菜根吗?”出于一个厨子的角度,百里守约挺欣赏铠的手法。

“不能说不喜欢吃菜根吧,只能说跟蔬菜有关的,我都不怎么感兴趣——总归是没有肉香。”

“还挺挑,”百里守约轻挑眉梢,“那盘菜根留着吧,我还能再做盘冷菜。”

铠哦了一声,把择好的菜放到一边,就无所事事地离开了厨房。

“你这里一个电子产品都没有吗?”

过了一会,厨房里才传出百里守约的声音:“有一部智能手机,我不怎么用,早没电了,可能掉沙发缝里去了。”

铠去沙发缝里捞了几把,最后还是从沙发底下找到了手机。

两人从超市回来的路上途径了物业,欠的水电费也已经交上了,铠又从沙发垫下找着了充电线,插上插头后就倚在沙发上等开机画面。

他在各种社交软件和交易软件上都发了帖子,准备广撒网,找几个收购珠宝的商户。

先前的那串珍珠项链好卖,珍珠好鉴定,但他收藏的那些钻石和玉石就不一定了。你永远可以无条件相信一条龙对珍宝的眼光,铠可以拍着胸脯保证他的藏品绝对是上上品,但路边的那些珠宝店却不一定能看出它们的真实品质。以一条龙对珍宝的执着,铠绝对不能容忍他那些亮晶晶的宝贝被贱卖,所以他一定要找到真正识货的人。

等百里守约往餐桌上摆了两道菜后,铠终于收到了几条回复。

估摸着聊了有将近半个小时,铠幸运地找着一个满意的目标,他正准备约定见面时间,对方却发来了一条消息——

【能看看你本人的照片吗?】

铠皱了皱眉,扣了个问号过去。

【我以前被小孩耍过,见了面才知道是个未成年,偷了他妈妈的首饰来卖,就为了换台新手机。】

铠沉默了一瞬,抬头望向百里守约的方向,却发现那家伙早就不声不响坐在餐桌上吃起了饭。

“你怎么不叫我?”

“我叫过了,你玩得太入迷了,”百里守约悠悠地喝了一口汤,“别玩出网瘾了。”

“我干正事呢!”铠磨了磨牙,注意力一散,饥饿感就找上了他。

他低头看了看聊天界面,又瞥了一眼垂眸喝汤的百里守约,没犹豫多久就点开了相机。静音,放大画面,他不着痕迹地偷拍了一张百里守约的照片。

铠把照片编辑了一下,裁去了兽耳,调小了亮度,昏暗的画面里便只剩一个留着长白发、微低头的人像,看不清脸,却依稀能从五官上辨认出是个美人。

很像一个自拍的角度,铠挑了挑眉,把照片传了过去。

对方很快回来一个OK的手势,铠心情大好,把手机往沙发上一丢就跑去了餐桌。

“你用我的手机折腾什么呢。”

“找收得起珠宝的买家。”

“找着了?”

“找着了。”

“这么快?”百里守约咬着筷子,有些犹豫地盯着铠,“我只是好心提醒一下,我觉得以我的运气,这事不该这么轻松。”

但铠却没把百里守约这句话放在心上,他正好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那精妙绝伦的滋味让他的神思有片刻空白,甚至有种灵魂被洗净铅华的错觉。

他半晌开口,却压根算不上回答:“守约,我突然觉得遇见你,其实是一件很幸运的事。”

“哈?”

百里守约有些无奈,懒得再劝,干脆低头继续吃他的饭,但没过多久,他就庆幸起了自己早铠几分钟坐上饭桌——那看起来半点大的龙崽子,进食的速度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吃完饭你去刷碗。”

“啊,”铠憋了一会,愤懑道,“我够不到洗碗槽。”

百里守约差点笑出声,虚握着拳头挡住嘴,干咳几声稍作掩饰,没伤到小龙的自尊。

“你可以踩在椅子上,”百里守约循循善诱,“洗了的话,下次还给你做红烧肉吃。”

“要双份。”

“行。”反正花的又不是他百里守约的钱。

吃完饭后,铠自觉抱着椅子进了厨房。他琢磨了一下曾经见识过的凡人的洗碗方式,便自信满满地干起了活。

哐啷哐啷好一阵他才算有惊无险地完成了任务。这房子实在小,铠从厨房出来的时候一眼就看见了蜷缩在沙发上的百里守约,那家伙睡得浅,睫毛还会时不时细微地颤动几下。

铠不知道百里守约为什么要把沙发摆在窗户底下,屋子里摆不下床,这沙发是这里唯一能躺的还算软乎的物什。窗帘也是便宜货,不遮光,路灯明晃晃的,哪叫人睡得安稳。

铠想上前把窗帘拉严实,却发现百里守约连窗户也没关,这要是吹一晚上夜风,指不定得感冒。

于是他一使劲,把窗户咔哒一下关紧了,百里守约却朦朦胧胧睁开了眼,梦呓似的道:“开了,没风,太热。”

铠叹了一口气,百里守约此刻的困顿乏力,和被他取去一滴精血有很大的关系。

“你睡糊涂了,我们已经把电费还上了,可以开空调了。”

“那挺好…”百里守约混混沌沌地又重新闭上了眼。

铠开了空调,转头盯着这屋里唯一一张沙发,开始苦恼今晚他睡哪。

月光透过玻璃窗,浅浅地染上了那人的白发。铠有时不得不承认,百里守约确实长着一张极好看的脸,好看到连他这条活了万年的龙也会有片刻愣神。

铠突然想起百里守约唯一藏起来的那块玉石,那鸟儿到最后也没有把玉还给他。那块玉的质地其实并不算特别好,铠甚至想不明白自己当初为什么要收藏它,他从来只要最好的。

不过百里守约稀罕的话,就权当送给他好了,他也不是什么小气的龙。

铠这么想着,便化成了原型,和百里守约当初在草丛里捡到他时的大小一样。这副模样刚刚好够他盘起身子,安安稳稳地窝在那鸟儿的枕边。

其实,他的洞窟里还有其他成色更美的玉石,如果百里守约喜欢玉的话,他下次可以带块最好的过来,送他。

铠这么想着,慢慢阖上了眼。